带头人培训机构的变更公告
按照《关于认定西吉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的公告》(西扶贫办发[2017]209号)要求和相关规定,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任务,计划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的“创业定点培训机构”中,决定选择确定培训质量优、责任性强、社会信誉度高的创业培训机构3家承担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
培训任务,截至报名时间,由于报名不足3家。现变更为决定选择确定2家培训机构,按照实际报名家数公开认定。本次培训计划任务800人,培训补助标准每人1000元,总计补助金额80万元。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材料如下: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3、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简介及业绩
4、办学许可证和民办法人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5、自治区人社厅2017年备案培训机构证明(网上下载)
6、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应出具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或借用场地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协议、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7、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创业培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培训实施方案、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9、各项组织管理制度
10、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
11、其他相关材料
二、相关要求
1、培训机构必须为2016年12月31日前自治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的全区创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名单中,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公开认定选择确定的办法。
2、参加报名的培训机构认真完成西吉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资料和申请表,并在相关材料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培训机构于2017年9月24日前将西吉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认定申报资料上交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二楼扶贫培训股(西吉县城政府街)。
4、由扶贫办牵头,组织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就业创业服务局五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认定。
5、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6、2017年9月28日下午3点在西吉县扶贫办五楼会议室评审认定确定培训机构。
联系人:李 健
联系电话:0954-3014501
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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