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西吉县兴隆镇派出所救助一名3岁走失男童。
4月18日15时许,兴隆镇派出所辖区居民冶发埋来所报称:其与妹妹在兴隆镇街道桥头路段捡拾一名3岁男童,寻找家长无果,送交派出所进一步处理。因男童年龄尚幼,民警通过语言交流仍无法获取男童相关信息。民警一方面用言语安抚男童,一方面在辖区微信社区、朋友圈扩散《认领启事》。功夫不负有心人,半小时后,男童母亲禹某某,匆忙到派出所认领。看到孩子安然无恙后,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原来,今天14时许,什字乡白堡村禹某某到兴隆镇桥头一药店办事过程,不慎将儿子张小强丢失。民警对冶发埋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了褒奖,告诫禹某某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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