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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新规实施连续2年不称职者将被辞退
  【稿源】   发布日期:[09-05-05] 【作者】  
   

    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并于2009起生效实施。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该考核是针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和工作实际是考核一名公务员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年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