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西吉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这也是继去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后,西吉法院再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 据了解,“全国模范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的集体最高荣誉。每隔四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评选一次全国模范法院。在这次的表彰大会上,全国共有39个法院获此殊荣,西吉法院名列其中,同时也是宁夏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近年来,西吉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克服审判任务繁重、法官少、办公条件艰苦的困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不断推出亮点,在创新中实现了进步和发展,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全区和全国法院的前列。曾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青年文明号”、“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获“全区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奖”、“全区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培养出了以“全国模范法官”赵启哲为代表的全国先进典型,是全区唯一荣获“双模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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