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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吉县“十佳书香机关”评选活动的通知
  【稿源】西党宣发[2010]23号   发布日期:[10-06-13] 【作者】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各群众团体:

为打造“书香西吉”,提升我县文化内涵和品位,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机关单位读书良好氛围,全面兴起学习创新活动的新高潮,切实推动全民读书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局决定,联合在全县开展“十佳书香机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总体部署,把读书学习作为组织建设的重要特征,作为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组织能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书香机关”评选活动,树立榜样典型,传递读书理念,努力推动读书学习的成果向党员干部知识素养和工作本领的转化,加快读书学习成果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转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范围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区、市直属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报名参加。

    三、评选条件

1、组织与领导到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对评选工作认识到位、思路清晰,能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习。领导班子在书香机关创建活动中,能把创建的理念充分融入日常工作中。结合机关工作,制定书香机关创建活动的年度计划,任务具体,措施可行。部门一把手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有明确的分工,齐抓共管。

2、创建与实施到位。通过全员参与形成先进的机关文化,塑造特色鲜明的机关文化品牌。以个人学习为基础,建立读书、学习交流、总结、反馈、传播机制,工作有创新。大力推动全员读书学习,建立个人读书学习制度。创造条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自主学习、结合工作和生活学习。

3、措施与保障到位。建立并不断完善各项创建书香机关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培育较好的创建书香机关的环境。保证开展教育培训、读书学习活动的必要经费。学习教育经费投入有计划和统计。

四、申报方式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均可向县文明办自荐,也可推荐所在下属单位。推荐和自荐的单位如实填写《西吉县“十佳书香机关”推荐自荐表》,表格请登陆西吉政府网“西吉县十佳书香机关”查询、下载,并附20003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及体现本单位学习成果的有关资料报县文明办(同时报事迹材料电子版)。报名截止日期为930

五、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单位推荐自荐、群众推荐及评委会综合考评的方式,在各单位自愿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宣传,推选先进,树立榜样,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十佳书香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表彰奖励

1、颁发荣誉奖牌;

2、奖励图书。

七、评选程序

活动主办单位对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机关,秉承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和考察,确定20个西吉县“十佳书香机关”入围。并成立由主办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对20个候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十佳书香机关”,于10月下旬进行表彰。

八、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在西吉县首届全民读书活动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局组织实施。

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召开主办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整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搞好宣传。

县文明办主要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及候选单位考察工作。

县文广局主要负责协调县电视台对评选出的西吉县“十佳书香机关”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和宣传。

《今日西吉》主要负责发布活动公告,采访并刊登西吉县“十佳书香机关”入围名单和主要事迹。

联系电话:0954——3012834

电子邮箱:xjxcb2008@126.com

 

附件:西吉县“十佳书香机关”推荐自荐表

 

 

 

中共西吉县委宣传部

20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