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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扎实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稿源】水务局   发布日期:[12-01-13]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西吉县自20121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包括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取用水户。整治重点为取水用水管理、“两费”征收管理等方面。

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211115)。通过文件、媒体等形式公告辖区内所有取水户、排污单位,宣传和部署此次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自查自纠阶段(2012116131日)。取水单位对照水资源管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做好整改工作,并提请水行政部门检查验收;需要补办手续的,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三是集中整治阶段(20122131)。对全县范围内的取水户(单位)的取水情况进行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项目或行为,逐个进行整改,根据违法情况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拒绝、阻碍检查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通过全面排查取用水情况,整治自备水源,将进一步规范“两费”征收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健全水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